媒体人:同为消极比赛为啥李春江罚5年&李楠3年?各自有啥不同?
来源:足球直播吧
4月17日讯 今天篮协公布了对苏沪G3的“假球”处罚结果:江苏上海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&罚500万,李春江被取消五年内教练员资格,李楠被取消三年资格。 媒体人@邵化谦发表了自己看法,原文如下: 谈一下看到罚单的反应: 一、以篮协的级别,定性“消极比赛”已经是顶格了,篮协没法判定这些比赛是不是所谓“假球”,这得由公安部门来定性,当然,如果他们查的话。 二、上一次中国篮协定性的消极比赛,是2016年NBL总决赛,当时给出的处罚是“贵州森航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40万元人民币;贵州森航主教练张国东严重警告、通报批评。安徽文一严重警告、通报批评;NBL联赛办赛机构——北京恩彼欧体育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NBL公司)通报批评。”两相比较,处罚力度变大之大,令人咋舌。当然咱们从上小学就学会了“联系上下文”,那今时今日,足球如斯,CBA罚单不大是不可能的。 三是我个人比较不能理解的,同为消极比赛,为什么春江罚5年,李楠罚3年?总经理这边,为什么史琳杰5年,蒋育生3年?都是消极比赛,4人各自还有什么不同? 四、感慨一句,若非常规赛最后一轮上海猛锤北控,分差都快50分了还把外援留在场上,可能也不会有之后马泳和血布的冲突,也不会有后面连续两场消极比赛的烂事了。 能理解春江对老马的特殊感情,但性格决定命运,可能就是这样的情况吧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完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