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超第17轮,北京国安主场2-0击败山东泰山。
比赛第77分钟泰山进攻,吴兴涵禁区内射门打到于大宝手臂,主裁判没有表示。随后VAR介入,确认这球不是点球。慢镜头显示吴兴涵的射门似乎先打到于大宝的胸口侧面,然后才弹到他的手上。
根据目前的足球手球规则,此球主要得看于大宝的手是否处于自然位置。吧友认为这球该判点球吗?